桂卫科教发〔2018〕11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通过
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1992年11月15日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和《广西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考核验收指标》精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组于2018年6月4日对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申报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进行了合格性评审。评审结果: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在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方面总分267分,平均9.21分。已达到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医院A级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结果.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厅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