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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宇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5 09:08:37    点击:
    来源: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桂卫人发〔2017〕24号

 

 

关于梁宇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局),计生协会机关各部(室),委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梁宇晖同志任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总会计师(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韦敏忠同志任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副调研员职务;

张占江同志任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